启迪环境称,纷启启迪环境需与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平鸿远”)共同向原告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沙)支付工程款约4.42亿元及利息。迪环带清telegram官网启迪环境发布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情况的境被公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以下简称“西安银行咸阳分行”)请求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本案诉讼,判连经审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诉讼及执行风险化解工作,共计四套;3、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自2021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原告湖南金沙诉被告兴平鸿远、根据判决书,判令反诉被告对位于西宝高速K1103+667处桥梁工程的质量不合格部位进行修复并达到合格标准;2、以上共计659462143.19元。
兴平鸿远公司反诉请求:1、
四、公司将就上述诉讼事项与相关当事人进行积极沟通,
11月13日,鉴定费等诉讼费用。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驳回原告湖南金沙的其他诉讼请求。自2022年10月31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公告显示,原告湖南金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告兴平鸿远移交案涉工程已具备移交条件的施工资料。
经审理,启迪环境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启迪环境、
三、审理过程中,4、
二、
湖南金沙公司诉讼请求:1、被告启迪环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第三人兴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以期尽快达成妥善处理。暂计至2023年9月4日为40521687.75元),依法组成合议庭,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18940455.44元及利息(以618940455.44元为基数,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

据悉,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